徐州房东,必看!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启动,租房也要备案!

搜狐焦点徐州站 2019-12-30 08: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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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人注意了, 尤其是房东,必看! 从现在起至2020年9月 全市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 由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 电力公司按照各自分工, 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随着城市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家乡,

徐州人注意了,

尤其是房东,必看!

从现在起至2020年9月

全市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

由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

电力公司按照各自分工,

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随着城市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家乡,

到其他城市生活。

地段好的房子价格太高,

价位低的位置又比较偏僻,

群租房便伴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诞生了。

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人

电线私拉乱接

消防器材不到位…

群租房常见的安全隐患1、线路复杂,存在火灾隐患。群租房内多设置了大量的家用电器和插线板,线路杂乱,多条电线被杂乱地挂在墙上,有的电线在空中打结,有的电线外皮已经破损脱落,严重危害租户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2、未配备消防设施。出租房屋属人口密集场所,往往缺失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器材。3、鱼龙混杂,容易滋生犯罪。无论是什么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住进群租房,这使群租房的安全系数大大降低。由于价格低、床位多,很多卖淫、吸毒、传销组织等都会选择群租房。这些安全问题我们一起对Ta说“No”!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深入整治治安、住房、消防、电气等方面突出安全问题。江苏公安微警务昨天发布《关于加强群租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

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

出租居室10间以上,

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

应当作为群租房进行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不得出租: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违反规定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

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我市重拳出击联合执法

检查重点有哪些,

一起了解一下

出租人

应该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建设、使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及时核对并报送承租人信息,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在租赁期间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承租人

应该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在租赁期间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利用居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租人的监督和检查,杜绝危害安全管理的行为。是流动人口的,要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是境外人员的,要依法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

应当主动遵守租赁房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居间、代理活动,核验出租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引导租赁当事人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出租房屋的产权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有关单位和部门

要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防火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住建部门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理。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群租房,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取缔。对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及时落实化解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提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彻底消除隐患。

加强创新管理手段,推进租赁房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中介机构登记信息、物业服务企业登记信息、网络平台房屋租赁登记信息及水电气用量异常等群租房数据采集汇聚和共享应用。搭建数据研判模型,及时发现异常、可疑信息,精准引领群租房安全管理。

来源:快哉新闻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