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徐州出台10条人才新举措

搜狐焦点徐州站 2021-07-09 1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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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加快缓解技能人才短缺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速,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愈发凸显,已经成为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突出短板。为加快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现状,必须充

7月8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加快缓解技能人才短缺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速,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愈发凸显,已经成为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突出短板。为加快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现状,必须充分利用我市职业教育优势,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特别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多措并举破解技能人才发展瓶颈制约,为产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乃至大国工匠,切实将我市人口数量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

按照市政府要求,人社部门牵头起草相关政策。在全面梳理现有技能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省内兄弟城市做法,同时对我市重点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多轮调研、座谈,形成了《十条措施(讨论稿)》。在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最终确定《十条措施》。

文件的主要内容、特色

《十条措施》主要包含支持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人才个人的十条具体措施。

排名前列至三条为支持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措施。

一是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开办职工培训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培训中心给予30万元-50万元开办补贴;对创建成省级、高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另按上级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对开展急缺职业(工种)培训并获证的按培训成本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三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对开展急缺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第四至六条为支持职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措施。

一是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培训,对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急缺职业(工种)短训并获得证书的给予院校1400元-2800元/人的培训补贴,社会培训收入全额返还承训学校;二是鼓励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给予“订单班”、“冠名班”每班每年2万元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顶岗实习学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三是加大对职业技工教育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职教扩容,建立市属职业技工院校财政拨款与招生数量挂钩的激励机制。

第七至八条为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的措施。

一是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急缺职业(工种)培训,对培训获证的给予培训机构与职技院校同等补贴;二是给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奖励,对开展急缺职业(工种)培训并介绍学员入职企业的给予机构500元/人职业介绍奖励。

第九条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的措施。

对引进的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急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并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给予机构1000元/人的引才奖励

第十条为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措施。

主要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十条措施》较之以往技能人才政策的针对性更强,体现了“政策新”“集成度高”“有地方特色”等特点,对各技能人才培养主体来说是一次重大机遇。

记者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提问Q:《关于加快缓解技能人才短缺若干措施》在补贴、奖励方面有哪些创新?A: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补贴奖励政策紧扣我市产业发展,以开展急缺职业(工种)培训的单位为重点补贴、奖励对象,针对性较之以往政策更强;

二是提高补贴标准。在原有技能人才获证奖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的基础上,对职技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急缺职业(工种)目录内培训的再次直补承训单位,标准上浮40%,达到初级工1400元、中级工2100元、高级工2800元,企业自主培训直接按目录中所列平均培训成本50%给予企业补贴;

三是创设奖补项目。为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积极性,“十条政策”创设了多项补贴和奖励措施,包括:职工培训中心开办补贴、校企合作补贴、顶岗实习补贴、技能人才评价奖励、民办机构职业介绍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等,我市技能人才激励政策中创历史性突破。

Q: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具体可以获得哪些补贴和奖励?A:企业作为用工主体,符合条件的主要可享受三类补贴奖励。

一是职工培训中心开办补贴。对规模以上企业新开办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面向本企业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新录用人员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和其他同行业企业职工培训的,按职工培训中心建设的规模、培训的工种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开办补贴。对创建成省级、高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另按上级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

二是急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市每年发布“徐州市急缺职业(工种)目录”,企业组织职工自主开展目录内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等级)的,按照培训成本的50%给予补贴。

三是技能人才评价奖励。将技能人才评价和考核权交由大中型企业自主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承担企业内部技能人才评价,每年对开展急缺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Q:急缺职业(工种)目录如何制定,如何发布?A:急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由市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在充分研讨企业需求数据和市场供求数据基础上,按照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原则,从当年的紧缺型职业(工种)中目录中遴选产生,每年联合发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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